关于推荐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迮宇发布时间:2022-11-18浏览次数:10

创字〔202222

各院(系):

为更好对接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做好参赛项目的挖掘、培育工作,构建学校创新创业项目“蓄水池”。现面向各院(系)征集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具体事宜如下:

一、推荐数量

各学院推荐创新创业项目5-10个(理工类学院不受名额限制,鼓励多报),其中推荐的“初创组或成长组”项目数量不少于1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别项目数量不多于2项。

二、推荐项目的培育组别

设置“高教主赛道”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两个组别。高教主赛道组设置“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三个组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设置“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三个组别。

赛道

组别

申报人条件

参赛团队条件

项目条件

高教

主赛道

创意组

在校本科生

在校生,3-15

1.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

2.20221031日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初创组

在校或毕业5年内本科生,企业法人

在校或毕业5年内本科生、研究生,3-15

1.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1031日及以后注册);

2.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21031日及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成长组

在校或毕业5年内本科生,企业法人

在校或毕业5年内本科生、研究生,3-15

1.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1031日前注册);

2.企业法定代表人在20221031日及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

3.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公益组

在校或毕业5年内学生,项目负责人

在校生、毕业5年内毕业生,3-15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创意组

在校或毕业5年内学生,项目负责人

在校生、毕业5年内毕业生,3-15

1.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创业组

在校或毕业5年内学生,企业法人

在校或毕业5年内学生,3-15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20221031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推荐材料与方式

1.项目推荐材料:

1)《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商业计划书》;【仅需电子版】

3)《项目PPT》;【仅需电子版】

4)《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以学院为单位,于128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汇总压缩为1个压缩包,以“xx学院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命名发送至zeyu@szcu.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三创学院大楼205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12月中旬将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路演,路演事宜另行通知;

2.各学院在推荐项目时可参考《苏州城市学院创新创业项目评审规则》(附件3);各项目在撰写商业计划书、制作PPT可参考《商业计划书、PPT制作相关指导视频》(附件4);

3.评审获准立项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同时享受政策支持;

4.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三创学院)迮老师,电话:0512-67289495


教务处(三创学院)

20221118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苏州城市学院创新创业项目评审规则.docx

附件4:商业计划书、PPT制作相关指导视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