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配合创新创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有序开展创新创意创业活动,依照《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创意创业园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及学院相关规定,综合学生创意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实际,特制定本创业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请入驻创业园的各创业项目负责人遵照执行。
1.配合中心开展创业园管理、创业教育、创业实践等相关工作。
2.保证项目办公室及其延伸公共区域整洁,积极配合中心卫生检查,及时对反馈要求做出整改,不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3.保证项目办公室及创业园用电安全,节约用电,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私拉电线等。
4.爱惜项目办公室及创业园固定资产,配合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配置、登记、管理、统计及评估。
5.严格管理项目成员,规范开展创业活动,不从事与创业无关的活动,不开展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从事违规或违法活动。
6.按照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配合中心做好学生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等的使用和管理。
7.配合中心加强创业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创业园管理制度体系。
8.积极参与并组织本项目成员参加中心开设的创业教育相关课程,如创业模拟实训、SYB、创业菁英提高班等。
9.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校内外专家讲座。
10.积极配合中心在学院内开展创业知识宣讲以及创业项目推广等。
11.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意创业比赛,共同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
12.配合中心完善创业项目检查考核机制,定期完成中期检查、期末考评等各项检查,以及评奖评优活动。
13.配合中心做好学生创业项目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14.配合中心完成新一期学生创业项目申报工作。
15.如项目名称、项目经营内容、项目成员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及时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同意后方可更改,更改后的情况及时备案。
创新创业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