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迮宇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164

各学院、校友: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省级备案的通知》,我校现面向毕业5年内校友及在校生遴选优秀创业项目组织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主体

1.项目负责人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其凭借自身专业技术和能力创办项目实体,实体已在苏州市注册登记,项目负责人所占股权不低于30%。项目实体注册登记未超过5年。(毕业5年内:以2023年9月1日申报为例,毕业证签发日期应在2018年9月1日(含)之后)

2.项目具有原创性和可复制性,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一定经济或社会价值,符合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已被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市级创业项目。

3.项目实体依法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6个月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营业收入。

4.项目负责人、项目实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或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同意在媒体、公共服务平台公开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实体相关信息。

二、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1.项目已被认定备案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2.项目实体为加盟商、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

3.项目实体负责人曾发生变更;

4.某一实体被两个或以上申报备案项目作为项目实体;

5.项目实体往年已被江苏省大学生创业项目作为项目实体。

三、补助标准及流程

1.对每个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补贴资金;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公布名单后,设区市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设区市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或委托人社部门拨付至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实体账户。

四、报送材料及日期

1.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附件1);

2.申报材料、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附件2);

3.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eyu@szcu.edu.cn;纸质版送至三创学院大楼205室,并按要求顺序进行胶装成册;

4.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11月21日。

5.联系人:迮宇,联系电话:0512-67289495。

 

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docx

附件2: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