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苏州国际教育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何玥发布时间:2020-05-29浏览次数:456

各系:

根据苏州国际教育园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苏州国际教育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苏教园办〔20203号)的文件要求,现组织各系组建创业团队报名参加2020年苏州国际教育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具体报名事项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及其在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生活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渔牧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物联网、网络空间安全、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必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高远,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为我院学生。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创业组。

2.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不含在职学生)。(附件1

3.创业组。参赛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以企业或企业联合自然人名义参加比赛;企业已注册公司,且成立时间在3年以内;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附件2

4.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比赛形式

1.初赛

初赛分创意组和创业组。专家通过网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结合网上学习成绩(占30%),筛选出20个项目进入半决赛。

2.半决赛

半决赛分创意组和创业组。参赛项目派代表进行8分钟路演,专家通过网评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分。两组共选择10个项目进入决赛。

3.决赛

决赛采用现场陈述的形式,主要分两部分进行:8分钟路演和5分钟回答问题。根据陈述、回答问题及撰写的商业计划书决定比赛成绩(具体形式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再定)。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4个,优胜奖10个。另设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

五、报名方式

1. 61日前扫描图中二维码进行报名

2. 报名成功后会通过短信或QQ形式通知相关备赛事宜。

3.其余未尽事项,请联系三创学院迮宇老师,联系电话67289495

 

三创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创意组项目推荐表.doc

附件2创业组项目推荐表.doc